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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

    嘎玛让夏听完心里不是滋味,是啊,他比金森小了八岁,他成天在瞎想什么呢?
    他低头对上嘎珠的眼睛,小狗懵懵地朝他眨了眨,啥也不懂真可爱。
    金森对他,估计就像他对嘎珠一样吧,觉得他啥也不懂。
    一刻不停直到天黑,中途换了嘎玛让夏开车,两人终于抵达萨嘎县。
    订了间公路旅馆,住宿条件非常有限,只能凑合着过一夜。
    金森抱着嘎珠上房间,首要任务是给狗子擦一下,嘎玛让夏也没闲着,问旅店老板要了几双一次性筷子和布条,想给它简单处理一下断腿。
    嘎珠很通人性,绑腿的时候疼得呜呜叫也没跑,金森心疼地撸着它头,哄着狗说:“一会就好,嘎珠乖,绑好了给你吃小面包。”
    嘎玛让夏打断他,“吃牛肉,我刚和老板买了牦牛干。”
    “听到没,你哥给你买牦牛干了,以后你就跟着大哥吃香的喝辣的,乖乖的哦~”
    嘎玛让夏黑着脸问金森:“我是他哥?”
    “不然呢?”
    “那你是什么?”
    “我是它爸爸啊。”金森一幅理所当然的表情。
    “……”嘎玛让夏绷不住了,“那我叫你叔叔吗?”
    金森这才反应过来,忍俊不禁,不过这便宜不占白不占,他拍了拍嘎玛让夏的肩说:“也不是不行,叫声叔叔听听?”
    嘎玛让夏气笑了。
    他才不叫。
    嘎珠瘸着腿跳下椅子,它发现自己能动后兴奋不已,汪汪扒着金森的裤脚要吃的。
    金森手里拿着牦牛干,一本正经地训狗。
    “坐好,别动——乖,给你吃。”
    金森撕了一小块丢在嘎珠身边,嘎珠迫不及待地扑上去,一口就没了。
    还要!嘎珠端坐在金森脚边,眼巴巴望着。
    “嗯,你真聪明,教一遍就会了,来吧,吃吧!”
    金森对教学成果异常满意,蹲在嘎珠边上一点点喂牦牛干。
    小狗摇着长毛尾巴,屁股颠颠的冲着嘎玛让夏。
    目睹训狗全程的嘎玛让夏,嘴角不知不觉上扬,这叔叔,真有意思。
    等嘎珠吃完,金森拿温水泡湿毛巾,给它身上擦了擦。
    “终于干净了。”金森抱起它,脸上难掩喜欢之情,“好狗,长大了就是条大藏獒啦!我也有藏獒了!”
    “白色的藏獒挺稀有的,能捡到也是运气。”嘎玛让夏照例光着膀子从浴室出来,边擦头发边说:“还是只小母狗,以后说不定能生一窝雪獒。”
    经过几天相处,金森对嘎玛让夏洗澡一事已免疫,脸不红心不跳地看着他,“那我运气真好。”
    被那双黑亮的眸子盯着,嘎玛让夏倒是先不好意思起来,他快速躲闪着金森的目光,却无法控制脸蛋和耳根悄悄红了。
    金森看见了……
    他突然察觉到了什么。
    做为一个三十年的老gay,他不会看不懂嘎玛让夏身上细微的转变。
    但是……
    没有但是,事情的发展出乎金森的预料。
    他必须让嘎玛让夏断了念头。
    “大夏,你说我运气好不好?”
    “啊?挺好啊。”嘎玛让夏坐回床上,及时套了条裤子。
    “我也觉得,不仅认识了一个土豪藏族好朋友,还捡了条雪獒。”
    金森接过话茬,加重了“好朋友”三字。
    嘎玛让夏穿衣服的手顿了一下,怔怔看向金森的背影,原来他看出来了啊。
    金森话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,嘎玛让夏独自苦笑了一下,自己真是一点儿也藏不住事,在人面前嫩得像地里刚出的青稞苗。
    冲动的情感刚想燃烧,便被大雨无情浇灭,而嘎玛让夏还要表现出压根没这回事一样。
    “是啊,我们都运气好。”他只能假装洒脱的回答。
    “对了,你说的高僧在拉萨吗?”金森没等他开口,继续说道:“他在哪个寺庙?”
    嘎玛让夏急了:“不是说不提那事了吗?”
    “害,我就问问……说不定呢?”金森转头,表情意味不明,“我想了想,一直跟着你也不是个事儿,你还是告诉我吧。”
    “金森,我是救你的人,也是你的朋友。”嘎玛让夏聪明,立刻懂了,“我不会左右你的想法,我不求回报和付出。”
    “那就好。”金森松了口气,“去你的红酒庄园看看,到了以后帮我租个房子吧,我的朋友。”
    嘎玛让夏担心金森多想,只好遂了他意。
    “好。”
    不好。
    原来这就是成年人该有的克制。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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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8章 雄关漫道
    沿着奔涌向东的雅鲁藏布江,翻过雄关,穿过漫道。
    他们站在山顶眺望群山点缀的羊卓雍错。
    海拔五千米,氧气稀薄,呼吸频繁,宁静的湖水像高原上的蓝宝石项链,嵌在雪山神女的脖颈之上。
    这里是嘎玛让夏的家乡,距日光圣城一百多公里,这里是西藏山南。
    这里书写了吐蕃王朝的兴衰成败,这里记录了藏族灵魂的来去何从。
    十月底的鲁日拉观景台,温度零下,积雪厚重,人迹罕至。
    “真美。”
    一口白雾散在触手可及的蓝天下,金森慢悠悠地说:“我第一次看到这么美的雪山湖泊。”
    “没来过吧,一般游客都走另一条路看羊卓雍错。”嘎玛让夏说:“就是绕了点路,到家还有四个小时。”
    “这么美的地方,值得绕路。”金森拿出手机,拍了好几张,“真羡慕你啊,住在风景天花板的地方。”
    嘎玛让夏眯着眼,笑了笑。
    风景天花板?
    长期生活在高原的藏族人民,心血管病高发平均寿命低于内地,物资匮乏电力不足,医疗教育资源覆盖率低……
    内地快递到达拉萨至少七天,而更深处的西部,除了中国邮政,根本没有完整的人力运输链。
    雪域高原的美景,外人来一次一眼万年,但让他们生存在这里,则要太多的理由支撑。
    金森,会离开吗?
    嘎玛让夏突然意识到,能留住金森的理由,实在太少了。
    “冷吗?”
    “冷……”金森鼻子冻得通红。
    “那回车上吧,阿妈等着我们回去呢。”嘎玛让夏休息够了,归心似箭。
    金森不舍得走,蹲雪地上用手指划拉,嘎玛让夏站一旁看他一笔一画——一个爱心,两个名字。
    “莫明觉(爱心)金森。”
    原来“明觉”两个字是这样写的。
    嘎玛让夏想起昨晚的对话,遏制住内心不该有的冲动,警告自己他们不过是朋友。
    他转身先回了车上,透过反光镜看到金森给雪地上的字拍了照,最后脚踩着抹掉痕迹。
    太痴情了。
    嘎玛让夏替他感到不值。
    金森恋恋不舍地上了车,系上安全带。
    “再见……”他小声朝着窗外的风景说。
    “汪汪汪!”嘎珠拱着脑袋窜到金森身边,“汪!”
    金森撸着狗毛,嘴角不自觉上扬,他问起嘎玛让夏,“你家里知道带了人回去吗?”
    “知道,家里还杀了只羊。”
    金森闻言震惊地抬起头,“……这么隆重吗?”
    “所以开快点,别让他们等急了。”
    嘎玛让夏语气平淡,大概是开车太累,没了一开始的激情。
    太阳快下山时,悍马拐下高速,驶入西藏山南市地界。
    最后一程路,两人都没说话,嘎玛让夏不开口的样子,很严肃,金森更不敢多问。
    “明天带你去酒庄看看。”嘎玛让夏拐进一条黑咕隆咚的小道,“知道有客人来,阿爸阿妈特地赶回家里,要招待客人。”
    金森哦了一声,抱紧嘎珠。
    又往前开了几分钟,金森终于看见路尽头有一家藏式宅院。
    “到了。”嘎玛让夏语气缓和下来,“等会跟着我就行,他们汉语说得不好。”
    “好。”金森胆怯地望向灯火通明的家宅,突然有些后悔跟他回家的决定。
    “扎西德勒!”
    刚下车,一条哈达先挂上了脖子,金森受宠若惊,忙不迭弯腰回礼。
    “扎西德勒。”
    “我阿爸。”嘎玛让夏扶起金森小声介绍道:“后面那个就是我阿妈。”
    “我该叫他们什么…… ”站在光线不足的大宅门口,金森很是紧张,“叔叔阿姨可以吗?”
    “可以 ,按你们那儿叫就行。”
    接下去是嘎玛让夏和家里人的加密对话,他们一边说着一边向屋里走。
    嘎玛让夏也轻推着金森后背带他进屋。
    迈入铜质大门,金森大开眼界。
    嘎玛让夏的家说是豪宅也不为过——红木雕饰的藏式家具,印着吉祥纹样的地毯氆氇,巨幅唐卡和金身佛像,五彩的小经幡悬在房梁边,迎面扑来一股土豪气息。